事项名称  营业执照增加副本申请
面向对象  自然人
设定依据 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 、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九条 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第五十六条
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
办理材料 l 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(公司/企业加盖公章);内容应包括:申请的事由、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。 2 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/企业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。 3 、公司/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。
办理地点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股
办理流程 1.综合窗口统一登记 2.业务窗口初审受理 3.业务窗口复核 4.主管局长审批 5.综合窗口统一送达
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内,核准后承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
收费标准 不收费
办理时间  法定工作日
联系电话  7609864
表格下载 0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