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| 营业执照增加副本申请 |
面向对象 | 自然人 |
设定依据 | 《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一条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 、《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、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九条 、《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》第五十六条 |
申请条件 | 企业申请 |
办理材料 | l 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申请(公司/企业加盖公章);内容应包括:申请的事由、申请增加营业执照副本的数量。 2 、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/企业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。 3 、公司/企业营业执照副本。 |
办理地点 |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股 |
办理流程 | 1.综合窗口统一登记 2.业务窗口初审受理 3.业务窗口复核 4.主管局长审批 5.综合窗口统一送达 |
办理时限 |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内,核准后承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 |
收费标准 | 不收费 |
办理时间 | 法定工作日 |
联系电话 | 760986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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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