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 企业的迁移调档登记
面向对象  自然人
设定依据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 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》 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 4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》 5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》
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
办理材料 l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书。 2.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》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。 3.迁入地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相关材料。 4.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。 注: 1.企业向拟迁入登记机关申请从原登记机关调取登记档案适用本规范。 2.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申请迁入调档的申请书可自拟。 3.企业迁入调档同时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,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变更登记。
办理地点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股
办理流程 1.综合窗口统一登记 2.业务窗口初审受理 3.业务窗口复核 4.主管局长审批 5.综合窗口统一送达
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内,核准后承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
收费标准 不收费
办理时间  法定工作日
联系电话  7609864
表格下载 0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