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项名称  企业集团母公司住所变更变更登记
面向对象  法人
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:《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河北省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》
申请条件 企业集团申请
办理材料 1、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企业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; 2、母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母公司加盖公章)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;  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、权限、授权期限。 3、修改后的企业集团章程或者企业集团章程修正案(母公司盖章); 4、母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副本复印件; 5、《企业集团登记证》。
办理地点 赤城县行政审批局市场准入股
办理流程 1.综合窗口统一登记 2.业务窗口初审受理 3.业务窗口复核 4.主管局长审批 5.综合窗口统一送达
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为20个工作日以内,核准后承诺期限为3个工作日以内
收费标准 不收费
办理时间  法定工作日
联系电话  7609864
表格下载 01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.doc
表格下载 企业集团变更登记申请书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