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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   赤诚县汤泉美景小区物业和开发商合伙侵害购房者者合法权益
留言内容:    反应情况1;买房2014年购汤泉美景小区一处,房屋北面外墙出现下雨、下雪渗水情况、反应情况1、2年,当时物业只是回答: 小区很多家都漏雨,不是你一家,等我们北京来人统一修。反应多次,去了2个电工,说楼层太高不敢修,2017年,第一场雨后,漏雨严重,我又去问,什么时候给修,物业人直接脸红脖粗放开嗓门作出要吵架的姿态说:漏雨我们不管,小区所有家漏雨我们都不管,过了保修期了。保修期2年,我说:我去年已经跟你们反应情况,这样计算也在保修期内,物业说:我们2013年交工,保修期是从交工开始算起。我说:我们还没有买楼,怎么可以从你们交工开始算起,物业说:你别说了,你就说1天,我们也是不管。最后我找我一个在事业机关上班的同学去物业跟对方讲,物业跟我同学说:我们给修了、你可别让她跟其他家去说,否则这么多家漏雨,都得一家一家修,太麻烦。反应情况2;去年,窗户坏了,物业管理人去我家看了看,最后说过了保修期了、这点小事自己花钱找人修一下吧。反应情况3,去年购房发票下来了,当时没有去拿,想着和购房合同、房本一起拿,今年5月份听邻居拿到了购房发票,我去物业拿购房发票 先让我们交了物业费,我说:我欠你们物业费吗,物业说:不欠。那为什么要交物业费才给我购房发票,物业说:我们都是这样的。我说9月份到期,也需要9月份交呀,也不是现在我要拿我购房发票让我提前交物业费。他还说你要不就去北京买房、赤诚就是这样的。让我感觉这个房子买的一肚子气。我买家用电器保修期3年,买苹果手机保修期1年,出现问题,如果换新机还要继续保一年,买个房子,保2年,任凭对方跟我胡说八道,对方还是管理人员。经我确认,我家邻居拿到购房发票,物业没有要求邻居家交物业费...世界之大,哪里有这么没有王法的事情,希望县长整顿这种不良之风,没有素质的人,没有文化的人,不要胜任这样管理工作,丢我们赤诚人民的脸。
留言者姓名:    裴丽娟
留言时间:    2017-11-24
回复内容:     因我局不清楚上述内容所反映的是几号楼,无法与小区物业核实情况。我局按照上访人留下的电话进行了沟通,但电话号码是其母亲的。其母亲说今年6月已经修过,我们多次向其母亲询问上访人电话,其母亲以上访人在台湾,无电话号码,她只是在家带孩子为理由,拒绝给联系方式。为此,我局无法了解上述反映内容的具体情况。
回复部门:    住建局
回复时间:    2017-12-0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