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推进我县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广泛、深入的开展,按照《赤城县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全覆盖攻坚月行动买施方案》文件要求,结合我局实际,决定开展一次 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工作,为保证本次联合抽查取得实效,特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抽查时间
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30日
二、抽查对象及范围
在全县范围内抽取2017年11月20日前登记注册的二级汽车维修企业,抽取比例为10%。
三、抽查内容
我局运输管理所负责此次集中行动,采取书面检查、实地核查等方式,对所查网点进行检查:
1、是否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;
2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否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,是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,是否擅自改装机动车;
3、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是否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维修合格证。
四、名单抽取及派发
(一)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,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,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,由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自动派发到抽查部门,由系统管理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比对和确认。
(二)通过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,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。
(三)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,由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随机匹配,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(简称“一企一表”),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。
五、组织实施
(一)任务分工
1.局人教股负责具体实施抽查工作,并制定本单位的《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抽查事项实施方案》。
2.随机抽取的执法人员,无法独立完成专业抽查事项的,由执法检查人员所在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指导完成抽查工作.
(二)抽查结果公示
执法检查人员要自完成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联合抽查工作后5个工作日内,将抽查结果回填“河北省双随机与双告知综合系统”,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,通过我县政府网站行政执法公示专栏,向社会公示。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周密制定计划,认真抓好落实。要高度重视“双随机,一公开”抽查工作,按照县“双随机.一公开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,积极筹划,精心组织,严格按照“赤城县交通运输局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实施细则》要求,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。
(二)加强沟通联系,密切协调配合。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,配合局人教股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,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。
(三)统一监管服务,减轻企业负担。在联合抽查工作中,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,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,依法行政,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、简便性与有效性,避免增加企业负担。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,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,主动接受企业咨询,为企业解疑答惑。
(四)做好信息公示,促进信用监管。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,严格按照《赤城县交通运输局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实施细则》要求,及时回填检查结果,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,通过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,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圈。
2017年11月20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