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赤城县粮食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粮收购随机抽查实施方案
  发布时间:2017-12-13   发布机构: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

为深入推进我局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,我局决定在全县开展粮食企业市场监管执法事项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,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:

一、指导思想

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九大会议精神及国务院、省、市、县政府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部署,转变市场监管理念,创新监管方式,深入推进我县开展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,维护我县粮食市场公平竞争的秩序。

二、工作任务

(一)随机抽查对象及比例

1、随机抽查对象

全县粮食收购、销售企业。

2、随机抽查比例

20%比例随机抽取。

(二)随机抽查时间

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7日。

(三)随机抽查内容

按照《粮食流通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北省粮食流通管理规定》、《河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重点检查粮食收购者收购资格情况,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情况,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,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,法规、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;省、市县储粮油轮换计划执行情况,轮换期间,销售、收购情况。

(四)随机抽查组织实施

1、随机抽取执法人员

按照赤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赤政办发[2015]73号文规定,我局已划归赤城县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,成为其内设机构,且我局由于人员老化,原执法人员均已退休,为了顺利开展“双随机抽查”工作,特决定由食品和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配合我局开展企业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,对我县14户粮食收购、销售企业随机抽取20%进行检查,依法、依规对被抽查企业实施检查。

2、“双随机”抽查的实施

粮食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采取实地核查方式。进行实地核查时,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,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,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,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或签字确认。

3、抽查结果公示

抽查检查工作结束后,应将抽查检查结果在赤城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。

三、保障措施
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

此次“双随机”抽查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股、室、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周密部署,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、有序开展。由业务股统筹组织实施本次粮食企业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。

(二)抓好宣传培训。

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,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的决策部署,扩大市场主体和公众知晓度,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;要依法公开抽查依据、抽查主体、检查内容、检查方式和抽查时限,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,使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,积极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;要组织专题业务培训,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,确保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。

(三)搞好协调配合。

加强“双随机”抽查的人员、经费、车辆等保障。业务股要认真发挥牵头作用,积极协调推进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,全局人员要主动配合,按时完成抽查任务。

(四)及时反馈抽查情况。

各执法人员要注重总结“双随机”联合抽查工作经验,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。在实施“双随机”联合抽查中遇到的问题,及时汇总上报县双随机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
赤城县粮食局

2017年12月1日